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9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666元。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月平均工作小时分别为20.83天和166.6小时,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即:
年平均工资÷12月
职工日平均工资=-----------------------------
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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