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关于2003年福建省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告
现将2003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告如下:
职工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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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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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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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省统计局
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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