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结构在调整中趋于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之二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8-22 11:44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经济保持了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增长速度均稳定在第一梯队。2016年,福建实现GDP28519.15亿元,总量首次居全国各省(区、市)第10位。2013-2016年福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6%增幅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2014年,福建人均GDP63472元,折合10333美元,首次超过1万美元,是继天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内蒙古、辽宁后,第8个突破1万美元的省份。2012年,福建人均GDP超过5万元2014年超过6万元2016年超过7万元,为73951元,折合11133美元,2年上一个台阶。在经济总量取得可喜成就的基础上,经济结构也在调整中趋于优化。

一、产业主体保持不变,产业发展注重动能转换与资源利用

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9.0∶51.7∶39.3调整为2016年的8.3∶48.5∶43.2。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下降0.7个、3.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提高3.9个百分点。

(一)第二产业的产业主体地位维持不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二产业依然撑起福建经济的半壁江山。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16年为48.5%外,其余年份均在50%以上。其中,工业增加值占比均在40%以上,是整个经济的主体;建筑业增加值占比均在8%以上。

2013-2016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6%,与GDP年均增幅一致。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8%,增幅高出GDP1.2个百分点。制造业是福建工业的主体,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90%以上。2013-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3%。其中,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8%,增幅高于整个规模以上工业0.5个百分点。传统制造业中的主体行业保持不变。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虽然增加值增速在逐年回落,但仍然是规模以上制造业中增加值占比最高的行业,2016年的占比为9.8%。现代制造业快速发展。制造业中占比次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13-2016年,规模以上该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9%,增幅高于规模以上制造业0.1个百分点;2016年该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8.1%。三大主导产业之一的石油化工业发展较快。2013-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4.7%,规模以上化学纤维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6%。文体娱方面的制造业发展也较快。2013-2016年,规模以上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7%,增幅高于规模以上制造业2.9个百分点,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从2012年的3.5%提高到2016年的4.3%,提高0.8个百分点。

(二)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016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9192.65亿元,占GDP比重为67.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3.2%。近年来,民营经济占比比较稳定,2013-2015年,民营经济占比分别为67.2%、67.2%、67.0%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8051.10亿元,比上年增长9.0%,增幅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幅高1.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为85.4%,比上年提高8.5个百分点2016年,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5034.43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48.6%。其中,进口1097.09亿元,占全省进口总额的31.2%;出口3937.33亿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57.6%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力地推动着我省经济的发展。

(三)第三产业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2013-2016年,福建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3%,年均增幅高于GDP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2012年的39.3%逐年提高至2016年的43.2%。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也在不断提高。2015年,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5%,超过第二产业,2016年继续提高至56.0%。第三产业逐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能。

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推动福建第三产业发展。三产业中,从门类来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四大行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均在10%以上,是第三产业构成中最大的四个行业。四个行业增加值之和占第三产业增加值之比从2012年的62.2%降为2016年的57.1%,占比虽下降5.1个百分点,但依然是福建第三产业的主体。

在传统服务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发展较快。2013-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均增10.5%,增幅分别高于GDP和第三产业0.9个和0.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各年14%左右;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6%,增幅分别高于GDP和第三产业5.0个和4.3个百分点。

在现代服务业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展较快。2013-2016年,全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均年均增长19.8%,增幅分别高于GDP和第三产业10.2个和9.5个百分点;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0%,增幅分别高于GDP和第三产业4.4个和3.7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从2012年的13.1%提高至2016年的15.2%,提高了2.1个百分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6%,增幅与GDP持平;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5%,增幅分别高于GDP和第三产业7.9个和7.2个百分点。

(四)第一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福建自然条件优势

2013-2016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福建有丰富的林业资源,2016年森林覆盖率为65.95%。同时,福建也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借助于森林和海洋的自然条件,全省林业和渔业发展较快。林业和渔业增加值分别年均增长4.7%和5.0%,分别高于第一产业增幅0.7个和1.0个百分点。

(五)生产更节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积极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追求绿色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尤其是近两年,福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7.7%和6.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分别下降16.4%和13.8%,能源消耗下降幅度较大。

二、消费贡献增强,投资效益提高

(一)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快速提高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2013-2016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6%,2015年突破1万亿元,2016年为11674.54亿元。居民消费水平增幅逐年提高。2012年的增长7.0%提高到2016年的增长10.9%。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快速提高。2012年的26.3%提高到2016年的48.2%,提高了21.9个百分点。在消费支出中,无论对于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在食品烟酒和居住上的支出都是占比最大的消费支出。2016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这两项支出的占比分别为49.4%和45.9%。在金融服务领域的支出和在居住上的支出增长最快。2013-2016年,农村居民在居住上的消费年均增长42.3%;在保险服务上的消费年均增长27.1%。城镇居民在银行中介服务和保险服务上的消费分别年均增长38.3%和30.0%;在居住上的消费年均增长29.8%。教育、交通、医疗上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2013-2016年,农村居民在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医疗保健上的消费支出分别年均增长19.2%、15.1%和13.6%,三项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23.5%提高到2016年的28.2%,提高了4.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在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医疗保健上的消费支出分别年均增长13.1%、9.1%和19.1%,三项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2年的26.8%提高到2016年的29.1%,提高了2.3个百分点。

(二)投资重点突出

虽然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12年的75.2%下降到2016年的53.1%,但福建经济发展主要还是依靠投资,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比重2012年以来分别为57.4%、58.8%、58.9%、58.3%和57.3%,且投资的重点更加突出:一是重视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在制造业领域的投资是投资的主体,2012年以来,在制造业的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0.2%、30.5%、28.1%、28.7%和27.9%,占了整个投资的30%左右。2013-2016年,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4.4%,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在基础设施领域,重视补短板。2013-2016年,全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年均增长35.3%,占总投资的比重逐年提高,2012年以来占总投资的比重分别为8.6%、8.9%、9.9%、12.5%和15.5%。三是科技领域投资增长快,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好后盾。2013-2016年,全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长50.7%,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3.8%,教育投资年均增长13.9%。四是重视民生领域的改善。2013-2016年,全省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年均增长16.5%,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年均增长28.5%,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年均增长14.9%。

三、居民更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财富创造出来后,在企业、居民和政府之间分配。企业获得利润,居民获得劳动者报酬,政府获得税收。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从2012年的50.7%逐年提高至2016年的53.8%,提高了3.1个百分点。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约16%,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渐缩小,城乡收入比从2012年的2.81逐年缩小至2016年的2.40。

四、城乡发展统筹推进

(一)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

福建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9.6%逐年提高至2016年的63.6%,提高4.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3个百分点。

(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全省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1800.50亿元提高至2016年的2729.17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2年的9.1%提高至2016年的9.6%,提高0.5个百分点2013-2016年,2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GDP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14个县。其中,最高的为云霄县,年均增长12.6%,高出全省GDP年均增幅3.0个百分点。年均增速实现两位数的,还有7个县,分别为宁化县(10.2%)、诏安县(12.4%)、平和县(10.3%)、浦城县(10.3%)、政和县(10.6%)、武平县(10.3%)和连城县(10.2%)。霞浦县GDP年均增幅与全省持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31969元提高至2016年的47870元,年均增量为3975元,相当于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12年的60.6%提高至2016年的64.7%,提高4.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26.440.233.4调整为2016年的24.040.535.5,第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2.4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提高0.3个、2.1个百分点,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占比下降0.8个百分点,建筑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1个百分点。

 

 

撰稿:孙晓峰

核稿:黄仁华

会审:杨洪春

审阅:侯超英

签发: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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