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 2026-01-29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公布福建省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s://tjj.fujian.gov.cn)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01212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建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强化解读回应,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382条。其中,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84条;“福建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98条。 

  (一)主动公开:聚焦需求拓深度 

  目录编制规范化。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制定并发布《福建省统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该目录涵盖9大项、24个具体公开事项,逐项明确了公开方式、属性依据、内容标准、公开主体、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及公开渠道,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数据发布精准化。在局门户网站公布《2025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进一步加强我局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发布《福建统计年鉴2025年》《2024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重点统计产品,按月发布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及解读。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统计信息、进度数据及解读149篇。 

  制度公开重实效。全年依法公开《福建省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福建省社会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福建省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等统计制度22条。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福建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现行有效1件。 

  重点公开深推进。及时公布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23件、人事信息6件,办理和回复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 

  (二)依申请公开:高效响应优服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2023年修订)》要求,优化“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受理、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其中,网络申请38件、信函申请1件,均依法按期答复,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强化审核优运维 

  严格落实《福建省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定(2023年修订)》《福建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2023年修订)》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与运维保障,确保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2025年,我局门户网站运行总体平稳,信息更新及时,未出现站点无法访问、空链、死链等情况,未发生信息发布安全及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融合服务强体验 

  我局将“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和“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供统计服务的主要平台,持续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 

  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功能。优化网站页面布局、办事服务与功能设计,提升用户操作便捷度与交互体验。深化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为老年人、视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加智能友好的浏览服务。推动新媒体矩阵协同发力。“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推出“漫说统计法”“统计微课”“统统告诉你”等产品,积极宣传新修改统计法、1%人口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等统计重点工作。全年共发布统计信息398篇,阅读量超85.9万人次,粉丝数达32828人,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居全国统计调查系统前列。 

  (五)解读回应:互动交流零距离 

  全年共举办在线访谈12期,开展民意调查、网上征集9期,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局网站统计咨询信箱、12345等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办理机制,全年受理并答复公众咨询、建议、投诉等各类信息超480件,规定时限内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1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1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1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与改进方向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与公众个性化需求匹配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公众参与统计重点工作意见征集的渠道和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丰富解读形式。通过视频解读、动画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同时,拓宽互动交流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优化信息传播效果;二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持续开展意见征集和互动访谈。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提升互动响应速度和问题解决效率。 

  六、其他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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