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16: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局报告20191月1日至2019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电子版在“福建省统计局”网站(http://tjj.fujian.gov.cn)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福建省统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统计咨询信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统计局联系。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350003)

电话:0591-88019349,传真:0591-87814793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福建省统计局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国家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1.认真落实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我局转发了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依据此条例修订了《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福建省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福建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结合国家统计局有关信息发布有关规定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互动交流答复工作规范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完整的安全发布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正常运转,及时公开发布各类统计政务和统计业务信息

2.抓好各环节工作质量。一是确保信息源的流转渠道畅通。公开的信息源全部来自内部OA系统和网站采编系统“公文流转”“统计分析流转”“统计信息流转”“网站留言答复流转”等工作流程规定进行信息生产和采集。二是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发布。信息发布审核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网站互动交流答复规范等制度开展。信息在流转过程中各种环节审核的责任人明确,所有审核过程都有记录,确保统计信息在质量和安全保密上得到保证。三是及时登录更新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保证实时在线监察有效。

3.抓实效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19年,我局网站发布信息117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4条,网站咨询信数283件,依申请公开36件。截至12月31日,“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64条,关注人数2285人,阅读量50819人次,点击“在看”2752人次。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件。

4.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我局近年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保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动和提升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局公开办与各处室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中建立起较好的支撑和互动关系。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筑牢政府信息发布宣传的网站阵地。一是积极主动发布我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信息,网站“统计要闻”栏目和新媒体上公开了教育进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党组专题研究主题教育工作、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专题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带队下基层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调研、局内自查教育成效专题党课和成果交流方面信息。二是传播统计工作主要方向和重要部署2019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网站和新媒体及时发布会议和省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和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做好普查工作,推进从严治党等工作。

2.展示统计工作的重要成果。一是网站设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专题栏目,栏目以25篇系列专题分析报告,从生产、投资、民生就业、服务对外开放及个设区市多角度多方位展现了建国70年来的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极大程度上满足了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这方面材料的需求。二是定时发布全省经济和社会综合统计数据形成制度。为做好综合统计数据公开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统计数据发布制度,年初继续在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福建省综合统计数据月度发布时间表,并在主页特设发布时间表的浮标,凸显了网站服务要方便公众的思想,10大专业综合统计数据月度发布时间一目了然,每个月份在“最新发布与解读”和“进度数据”栏目按计划及时发布最新数据与信息,以及数据解读。统计数据和信息在网站发布,是统计成果公开的重要方式,为党政部门研究政策和决策、社会公众的市场分析、科学研究和司法行为提供了数据支持。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宣传和展示统计职权清单。信息公开板块设立“统计法制”专栏,发布了统计法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法制宣传曝光处理和统计局权责清单等方面的信息,网站专题专栏中设立了“双公示专栏”“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人员失信公示”三个专栏,完善了统计法治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四是宣传紧扣主题教育开展第十届“统计开放日”活动。开放日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省、市、县三级联合举办,活动要不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履行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以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为己任,以为民服务的情怀,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事业新篇章。五是让社会公众感知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四经普工作抓得准、抓得紧、抓得实,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网站大量信息报道了省领导和全省统计系统对普查工作的重视和努力,第四次经济普查进入到成果开发阶段。近期,省政府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局网站进行转发。在继续做好经济普查成果开发的同时还要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人员、设备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宣传解读和舆情回应。一是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并开展月度主要经济指标解读。坚持做好常规信息发布和网站在线解读工作,按照《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发布数据,一般月后15日发布月度、季后20日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19年共在福建省统计局网站发布各类统计信息108条,进度数据84条。为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引导方向,建立月度数据解读机制,即在省统计局网站发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同时,由相关专业处第一时间作专业解读。截至2019年1120日,共发布工业生产、工业效益、投资、房地产和社会消费等方面的解读稿44、开展在线访谈10期,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有助于公众和媒体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结构发展等的了解和把握。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问题2019年共办理统计网站公众留言247件、依申请公开36件,做到了应答尽答。三是提升解读回应的效果。2019年,我局加大解读回应成效的力度,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采用文字、表格、图解、动画、漫画等形式相结合,使解读更加通俗化形象化,更贴近百姓的喜好。四是强化统计资料服务功能,《福建统计年鉴》通过书籍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网站发布了1999年至2019年的电子版《福建统计年鉴》极大方便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查询。

4.深化媒体合作,提升统计传播影响力。主动与媒体加强联络,探索合作新形式。一是继续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2019年以来,向中国信息报投了大量稿件。二是聚焦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为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新中国成立70年来福建主要指标数据支持;与省电视台新闻中心加强沟通,播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主动转载转发重要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的政务信息。三是“福建统计”公众号建设渐进佳境2019年之前,“福建统计”公众号还是作为新媒体一种存在感,发布少量的信息,影响力低。2019年以来,加强了“福建统计”公众号的建设,配备专人管理,在信息采编到展现形式创作都呈现出巨大的变化,形成了文字、图解、表格和动漫相结合活泼的用户体验形式。及时推送了统计系统重要政务信息、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和分析、统计执法信息、在线互动信息等。

5.统计行政许可情况。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改经体〔2018〕1892号)精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认真梳理核实,与我局相关的负面清单有一项许可准入类,即第91项“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涉外调查统计业务”,负面清单具体举措包括“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两项。目前,“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已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和办理进度等均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2019年,共受理2家企业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均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录入完整的各项指标信息和公示。

6.统计执法信息公开情况。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违法曝光,建立统计执法情况公开机制。一是在省统计局网站设立“统计法制”专栏,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落实、宣传、解读和统计违法案件及人员曝光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据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做好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委编办201979)要求,对权责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依法明确权责事项24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0,并于10月11日印发公布,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三是设立曝光平台、双公示专栏、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和严重失信统计人员公示专栏。发布了全省统计执法情况,统计上的失信信息。2018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共检查单位5594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7起,结案193起,其中:予以警告186,党纪政务处理7人,罚款145起,罚款金额94.28万元。2019年,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公示了2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

7.继续公开人财物等政务信息。及时在省统计局网站“财政资金”栏目公开2018年统计经费部门决算和2018“三公”费用决算报告书2019年统计经费部门预算和2019“三公”费用预算报告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省统计局内网公开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经费的使用情况,发布2019年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

84338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当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权力运行受到监督的形势下,公职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仍有落差,信息公开的平台功能需要改进完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加强。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细致学习新修订《条例》,结合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全方位开展政务宣传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方面要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使各类信息精确定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畅度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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