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3-05-08 08: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7月2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2年9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折不扣贯彻巡视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全面整改

局党组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见底清零的斗志,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主体责任抓整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参与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动员部署,及时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巡视全面整改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和总统计师为整改办公室正、副主任,协助并统筹负责牵头抓落实,局党组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事项,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党组书记持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2周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局巡视整改办工作汇报,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难点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本着对历史、对单位、对干部职工负责的态度,积极协调省领导和有关省直职能部门,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新官亦理旧账”,“头雁效应”作用发挥明显。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紧跟局党组部署,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推动整改落实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二)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逐一落实

(三)坚持对标对表,强化落细落实抓整改。局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精准对标对表省委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针对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相应制定了95条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每一条措施均局领导负责,分别落实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形成定期研究、挂图作战、逐项销号的机制,做到整改可量化、可查检、可问责。局巡视整改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办公例会,听取、研究部署整改具体工作。局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注重上下联动、实时对接,定期梳理对账逐项督促指导,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以重点突破问题带动全面整改,防止避重就轻、就事论事,搞选择性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并及时将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上传至省巡视整改实时跟踪系统,更好地接受监督检查、得到指导帮助

(四)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综合施策抓整改局党组推动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统计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将巡视整改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完成全省统计系统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等结合起来,同上次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同时,注重抓常抓长、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又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立健全“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坚持常态化长效性抓整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视成果,此次巡视集中整改共制定完善制度××项,推动问题真正得到解决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真正使统计风更清、气更正、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为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统计力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落实省直机关要做“三个表率”的要求还有差距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突出学习重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10月16日上午,组织省统计局全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10月17日上午,省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第一时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1月17日下午,省统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专题党课辅导。11月23日至25日,省统计局举办为期3天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完善学习机制。严格党组扩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和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及效果的考查、督查、通报;党支部坚持每周至少安排半天同时跟进理论学习制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积极发挥理论宣讲实践团队的作用,每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均要安排其成员参与研讨学习11月10日下午,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11月学习会,邀请局老领导作《传承宝贵精神财富》辅导授课;12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12月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11月份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1月7日上午,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12月8日下午,召开弘扬才溪乡调查的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三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每月发布理论学习安排表,每周发布“每周一学”,提供学习资料;落实第四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于11月10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2)政治功能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了解,深入查找问题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对时任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福建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报省委省政府。10月8日,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意见》;11月2日,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1日省委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局各专业处室认真落实《福建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从平台数据审核、指标匹配性协调性、设区市数据质量核查情况等方面,对前三季度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各自专业前三季度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局综合处根据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材料,从入退库管理、平台数据审核、现场核查调研、数据填报指导培训、设区市数据匹配性等方面分析前三季度统计数据质量,并形成前三季度全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对《福建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试行)》直至2021年3月才完成的问题,由时任综合处负责人在局党组会上作出说明,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3)政治生态建设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2022年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议,重点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8个方面分析研判,一致认为,新的班子认真吸取教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比较稳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比较到位,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有所成效二是12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11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陈志强案件、陈立华案件消极影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11月23日下午,结合局机关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干部培训班,集中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前往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参观学习省直机关廉政教育点)。四是重要节日下发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完成全局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组织各党支部在巡视整改警示教育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2.落实统计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够有力

4)统计指标设置的研究和探索还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3日党组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落实“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的工作部署等进行再学习,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思考和谋划高质量发展指标、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四大经济”发展指标统计设计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成立调研组,先后走访省直相关单位就“四大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指标、高质量发展指标统计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三是配合省直相关单位完成前三季度设区市、平潭、福州新区绩效考评指标计算工作。四是加强高质量发展、“四大经济”等统计分析研究,撰写了《对新发展阶段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量化研究》课题报告,探索构建科学、合理、可行的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量化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找准切入点,组织撰写《福建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分析》《福建省海洋优势产业发展研究》《福建省海洋服务业企业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双碳”背景下推进福建能源绿色转型的若干建议》《福建文旅经济规模测度与协同发展研究》等统计分析报告。

5)统计分析报告质量还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纳统工作机制。严把调查单位入(退)库关;开展企业活跃度模型训练,制定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应用业务方案。二是持续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在联网直报平台省级节点增设查询增速趋势模版。完善《福建省部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三是GDP统一核算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对部门进行指导与培训,强化部门对数据质量的认识四是组织开展前三季度、10月份、11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撰写《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22年1-10月福建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增长》《2022年1-11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等经济形势分析材料。五是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年度专题分析和重点调研任务,及时将高质量研究报告形成专报件上报省委省政府,为省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其中有的专报件获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

6)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还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省统计局部署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明确各设区市年度执法检查相关任务和要求;省统计局先后对部分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省统计局下发持续开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通知,部署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对数据审核异常的部分设区市统计局进行了约谈。三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库,选调各地执法骨干参加全省和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执法能力;省统计局及时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统计法治重点任务,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印发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抽取部分设区市统计局办理的统计违法案件开展案卷评查;省统计局对上半年各地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够到位

7)商请有关职能部门解决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顺机构人员编制。与省委编办多次沟通,理顺×个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问题。10月27日致函商请协调理顺×个事业单位经费渠道(闽统函〔202272号)。省委编办认真研究后同意申请,于11月7日致函省财政厅征求关于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变更经费渠道意见(闽委编办综函〔2022399号)。二是协商调整经费渠道。与省财政厅主动对接,多次沟通,就变更经费渠道事宜积极提供佐证材料,11月15日致函商请×个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由省级财政核拨(闽统函〔202281号),11月24日致函申请×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闽统函〔202290号),省财政厅已同意我局×个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由省级财政核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8)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力量挖掘相关资料,提供学习研讨材料二是请我局老领导辅导授课,传承统计优良传统。三是12月8日,召开弘扬才溪乡调查的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运用好才溪乡调查统计研习馆,将红色文化内含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引领,引导福建统计人从福建波澜壮阔的红色历史中汲取正能量和自信心,实现尊史育人有机结合。四是修订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制定《福建省统计局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福建省统计局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试行)》《福建省统计局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福建省统计局统计信息重大失泄密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福建省统计局重大统计新闻舆论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福建省统计局官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福建省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规范》《福建省统计局对外提供统计资料保密管理规定》等8项制度五是组织相关处室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掌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管理规定,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反思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对相关规定不够熟悉,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在支部会上作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法规意识和依法依规管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思想自觉。六是2022年10月18日赴省直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条件、审批材料、审批时限等具体要求。在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已同意相关出版物编印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统计月报《福建经济主要指标》已提交申请材料;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表已填好,出版物清样确定后按照准印证审批管理制度审批。举一反三,做好《福建投资领域统计资料》报批,已取得准印证。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短板

9)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23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党组成员加强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二是11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会前充分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班子成员经常交换意见,结合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述责述廉、年度考核等工作,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特别是要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和自我监督良好氛围。

10)廉政谈话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2月15日前,采用分层级的方式,组织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主要领导对新录用(调)和职务提升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局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就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廉政谈话;局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人事处对财务、采购、基建、统计执法及人事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11)警示教育存在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视整改前全局所有在职党支部均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完成“廉政微党课”,并向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报送“廉政微党课”案例。二是巡视整改期间再次组织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上“廉政微党课”,用生动事例、朴实语言讲廉政故事、谈廉政心得、倡廉政理念,以小课堂讲大道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元旦、春节前下发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并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并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四是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到省直机关廉政教育点参观学习。如,11月23日,结合局机关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干部培训班之机,集中组织各党支部3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省直机关廉政教育点(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

12)从严氛围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1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不强,老好人思想比较重,同级监督薄弱,相互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情况突出,对一些不良现象不制止、不抵制从严意识未树牢的问题,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强化了相互监督、同级监督的效果。二是严格规范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规定受处分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责述廉总体评价等相关评议项目一律不得评为“好”的等次认真开展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更加注重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在制定2022年年度考核方案中强调要围绕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核干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三是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明确把评议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真正挂钩。

(13)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率队走访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关案件情况;二是局相关职能部门就重大工作进展和案件办理情况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多次协调。三是近期向相关部门移送有关案卷材料。

6.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4)监督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组内分工协作机制确定一名副组长牵头联系省统计局监督工作,安排一名同志配合日常综合监督工作。二是建立驻点办公制度。每周固定时间在省统计局驻点办公,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明查暗访等监督检查工作。

15)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建立统计造假监督机制。10月安排纪检干部分赴厦门、三明一线全程监督专项纠治抽查工作。二是监督推动业务处室深入源头开展数据核查,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提高基层统计质量。三是强化对省统计局业务处室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统计造假问题防范在萌芽状态。四是督促案后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培训、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案后整改全面有效推进。

7.落实招投标制度不够严格

16)招标条款设置不够科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1日,召开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政府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做法,增强政府采购法规意识。二是分管局领导在巡视整改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对数管中心负责人谈心谈话,在主持召开数管中心巡视整改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专题会上提出明确要求,避免人为差错,杜绝违规违纪三是11月14日局数管中心召开支部会议,针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查找不足,进行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政府采购法规意识。四是11月15日局机关纪委和采购办联合对数管中心近两年主要招标项目进行梳理和自查,举一反三,深刻认识错误,吸取教训。五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制定、指标审核、与代理机构的沟通、专家评审、项目验收等全流程的管理,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六是经核实,“统计综合数据库升级改造配套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在制定招标文件的商务指标时更多的是从统计专业的角度考虑。通过核查核实,未发现数管中心在招标过程中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但认真反思,在组织上还不够严密,考虑还不够周全,责成局数管中心向局党组作出书面说明,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8.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7)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对未达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主要是对通知要求理解不够透彻,未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开支纳入通知要求严控经费的范畴;对中央财政经费管理把握不够准确,未将中央财政经费开支纳入通知要求管控经费的范畴;向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不够及时,未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等相关部门反映因普查年份和统计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导致严控经费未达标的情况。二是继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全面统筹考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中央经费的开支使用。三是在经费收支把关上,严格预算审核,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要求开支差旅、会议培训费用,在保障业务工作前提下,提倡开展线上会议培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8)局机关存在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与局机关结合紧密。一方面是职能上紧密,我局事业单位规模较小,没有独立的人事权,经费集中在局机关管理,需要派出人员到机关共同开展人事、财务、党建、效能建设等公共职能工作。另一方面是业务上紧密,事业单位承担的统计调查业务与局机关业务紧密相联,相互贯通,造成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统合工作的情况。二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10月26日、11月23日,人事处和局党组先后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三是2022年8月份以来,先后安排借用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日常管理关系相应移回原单位。四是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不再出现借用干部数量多、时间长的情况。

19)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10月26日、11月23日,人事处和局党组先后专题学习《福建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建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二是针对岗位聘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多次前往省委编办、省人社厅沟通协调,征求关于省企业信息中心规范首次聘用的意见,并明确了聘用的基本原则。11月22日派员调研省企业信息中心人员工作情况,并组织召开企业信息中心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局党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广泛听取中心人员对首次聘用的意见和建议。11月23日,局党组研究免去原来不规范聘用的原岗位职级职务。三是因撤销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中国信息报福建记者站等原因安置到省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和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另外个别超聘职数,属于低级别岗位使用高级别职数聘用,于2021年9月前均已获得省委编办、省人社厅批准,已解决超职数聘任问题。四是对局直属所有事业单位的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职干部均符合省人社厅有关岗位设置要求。

20)个别提任干部公认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27日由人事处处长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干部提任中,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深刻反思,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二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存在群众反映的同志,均由人事处处长逐一开展谈话谈心,推动加强反思、改进工作。三是10月提任晋升干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上报审核、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工作。四是坚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工作。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中发现推荐票数不够或有群众反映的,认真开展核实工作。确属群众公认度不高,将不列为考察对象或不予提拔使用。

10.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21)个别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文件。10月26日、11月23日,人事处和局党组先后专题学习《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组工通讯总2764期)等政策文件精神,并详细讲解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审核要点。二是严把入口关,2022年新入局的几名人员干部档案进行初步审核,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原管档单位进行整改。三是集中力量对全局(含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档案专审工作进行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名干部存在干部身份认定材料不全问题,并积极进行整改,已查找到相应的佐证材料。通过复核,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

22)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

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10月26日、11月23日,人事处和局党组先后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档案业务能力。二是10月份人事处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包括档案管理工作在内的业务培训。结合对干部档案专审复核工作,对全局干部档案进行查缺补漏,明确需补充的各类档案材料。四是针对巡视反馈的干部档案缺漏及专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查找补充材料。

11.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3)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全面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创建模范机关,争创文明单位,力争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于97印发《福建省统计局模范机关创建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对标对标,逐项抓好落实。三是1名党支部书记已就“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未体现问题导向,点评只讲成绩,未指出不足”问题向机关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24)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均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于10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各支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自查,要求各党支部对2022年以来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内容,完善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机关党委。自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形成《关于2022年度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并在11月25日的机关党委会上通报自查情况。二是责令相关支部补充完善发展党员相关考察材料,涉及的支部和个人已于12月份补充完整,并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直机关工委讲师团成员,省直机关工委党务专家为学员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学以及发展党员党务知识专题讲授,还安排了实地参观、自学和分组讨论交流。相关党支部已就“缺失发展党员考察相关材料”问题向机关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25)支部达标创星考评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于10月中旬全面摸排2019年以来支部达标创星评比结果,10月28日向机关党委会作了《关于2019年以来支部达标创星评比结果摸排情况》的汇报,11月1日,机关党委印发了《中共福建省统计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取消2019年以来部分星级支部称号的通知》,取消2019年以来获评星级支部称号的×个支部。二是机关党委12月组织对《2022年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标准要求,严格评选条件。

(四)落实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2.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26)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的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仅“开会提出要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但实际并未开展”的问题严重性。二是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又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立健全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三是真正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视成果,对本轮巡视整改不搞“一劳永逸”,而是深刻吸取教育,适时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处置紧盯不放,止问题反复出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抓好常态化整改落实四是适时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

27)整改针对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省各地年度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任务,目前均已完成,相关违法企业正在处理。二是省统计局上半年对各地执法情况作了通报;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通知,11月抽取部分设区市统计局办理的案件组织案卷评查;省统计局采取以查代训、专人帮带等方式,对抽调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并结合近期召开的全省统计法治视频会议,对各地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三是省统计局分别对部分设区市统计局进行约谈;组织对个别县区的统计违法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基本成整改情况的说明

1一些改革事项未如期完成。目前,省政府已将《福建省统计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另关于《福建省民间统计调查实施办法》,我省民间统计调查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省统计局每年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政策宣介,引导民间统计调查行业规范发展。同时,保持与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定期了解民间统计调查立法进展情况,指定人员先期开展有关民间统计调查方面的政策制度研究,待国家统计局出台后将及时跟进制订我省民间统计调查的实施办法。

2)部分改革事项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一是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带队赴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座谈交流民间融资统计工作。二是省统计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和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新修订的统计制度开展互联网平台和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做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纳统和名录维护工作,严把审核关,切实提高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三是11月14日,向国家统计局建议加快推进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利)统计改革。

3)落实招标工作制度不严格一是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人口处党支部落实巡视整改系列警示教育专题会,提出明确要求。二是2022年11月21日,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做法,增强政府采购法规意识。三是2022年12月1日,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局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提供法律支撑四是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现有代理机构进行调整。五是领导和相关人员多次与省直相关部门电话咨询和当面沟通,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授课辅导答疑六是2022年12月2日,向省直相关部门商请协助提供相关凭证;并向某代理机构寄出《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上缴保证金的函》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上缴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七是省人普办综合组在组织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印刷类项目对外招标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导致未按规定没收违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综合组作为具体承办单位,对此事负主体责任,黄某某作为综合组组长负领导责任;林凤杰作为省人普办综合组副组长、人口普查印刷类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彭某某作为具体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决定由局党组对黄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林凤杰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鉴于彭某某已退休,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2023年1月已办结,已谈话提醒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1927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电子邮箱573309408@qq.com

 

 

中共福建省统计局党组

20235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