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6%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17 16:38

1-11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84.38亿元,同比下降1.6%(名义下降,下同)其中,11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9.43亿元,增长2.4%。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1-11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4652.48亿元,下降1.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231.89亿元,下降0.5%其中,11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81.68亿元,增长2.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37.75亿元,增长1.1%

按消费形态分,1-11月,餐饮收入1578.39亿元,下降7.4%;商品零售15305.98亿元,下降0.9%其中,11餐饮收入177.11亿元,增长1.1%;商品零售1642.32亿元,增长2.5%

20201-11月福建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1

1-11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819.43

2.4

16884.38

-1.6

销售单位所在地分

 

 

 

 

 城镇

1581.68

2.6

14652.48

-1.8

 乡村

237.75

1.1

2231.89

-0.5

按消费形态分

 

 

 

 

 餐饮收入

177.11

1.1

1578.39

-7.4

 商品零售

1642.32

2.5

15305.98

-0.9

 

注: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的名义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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