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9年福建省经济运行情况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23 13:29

1月1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福建省统计局局长张国旺、副局长林英厦、处长叶图强就2019年福建省经济运行情况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作了介绍,并答记者问。

答记者问实录

 

光明日报记者:据悉此次公布的2019年全省GDP初步核算数是国家统计局首次开始对各省(区、市)GDP实施统一核算的结果,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情况?

 

谢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核算制度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2017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决定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通过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提高核算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增长的规模、结构、速度。经过前期的各项改革准备,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各地区GDP由过去的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实现地区GDP汇总数与全国GDP在总量、增速、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谢谢!

 

海峡都市报记者:四经普后为什么要对2018年福建省GDP数据进行修订?主要依据有哪些?

 

谢谢您的提问。根据国际惯例,当核算数据的基础数据来源或者核算方法制度发生变化时,均会对GDP数据进行修订。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因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为保证不同年份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下一步还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较大,目前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尚未完成。待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

谢谢!

 

海峡通讯记者:从刚刚发布的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上得知,我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采取哪些措施来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谢谢您的提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这次普查全省动员了5万多名普查人员,普查对象涵盖了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共300多万个,采取了“地毯式”的清查方法,工作量很大,难度很大,保证普查数据质量就尤为重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省委省政府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强力合作,全省各级普查机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上下同心,认真负责,经过两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普查任务。在保障普查数据质量方面,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国务院经普办《普查全面质量控制办法》,对经济普查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健全了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了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审核,及时消除差错,同时,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在国务院经普办开展的事后质量抽查中,我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14%,显示全省普查数据质量高,达到了查实数据、摸清家底的普查目的。

谢谢!

 

省广电东南广播记者:我省各设区市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的是何种模式?是否同步开展设区市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

 

谢谢您的提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17号)精神,我省早在2005年就建立了设区市GDP下算制度,由省统计局对设区市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实行下算,下算工作开展以来九设区市GDP汇总数和全省数之间均保持基本衔接。各设区市生产总值核算将在前期下算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按照真实准确、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省统计局实施统一核算。接下来,我们将授权各地区自行发布2019年本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及2018年本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

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去年我省的消费情况,特别是大众比较关心的新型消费?

 

谢谢您的提问。2019年我省消费增势平稳、运行良好,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49.69亿元,同比增长10.0%,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特别是网络、信息、绿色、文化等新兴消费业态蓬勃发展、亮点凸显。比如,网络购物、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高速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4.1%,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再如,绿色及智能消费增势良好,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同比分别增长126.1%、92.4%、45.3%、42.2%。还有,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文化办公用品、书报杂志、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分别同比增长27.6%、21.3%和27.8%。

谢谢!

 

华广网记者:从刚刚发布的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看,我省经济发展呈现哪些新特征?

 

谢谢您的提问。总体来看,我省同全国一样,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普查结果真实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的成效。从这次普查数据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比较来看,我省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一是经济规模明显扩大。从各类单位的数量、从业人员、资产负债、营业收入等指标来看,2018年各方面的规模都比2013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也反映出营商环境在不断优化。

二是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我省第三产业的单位数占比、从业人员占比、资产占比等,比五年前明显提高。比如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量占第二、三产业总数的比重达到79.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达到77.8%等。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2013年增长50.1%,增长速度快于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增长速度38.9个百分点。

三是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跟五年前相比都有明显的提高。2018年全省“三新”(即: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8.8%,全省新经济加快发展、经济增长动能加快转换,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在持续提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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