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23 14:51

2018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与2017年的67420元相比,增加689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2017提高1.4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76266元,与2017年的69029元相比,增加7237同比名义增长10.5%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6%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9%。

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1657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11065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10082元,分别为全平均水平的1.57倍、1.49倍和1.4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3564元,住宿和餐饮业44828元,采矿业56078元,分别为全平均水平的58.6%、60.3%和75.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68,与2017年的2.71相比,差距继续缩小

从增长速度来看,增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采矿业,比上年分别增长19.6%、18.9%和15.7%。增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金融业比上年分别增长-2.3%、2.0%和6.2%。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高于全平均水平。

2018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7

2018

名义    增长率

合 计

67420

74316

10.2

农、林、牧、渔业

40543

43564

7.5

采矿业

48460

56078

15.7

制造业

59131

64881

9.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3073

110659

18.9

建筑业

56160

61394

9.3

批发和零售业

61504

69863

13.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7536

86529

11.6

住宿和餐饮业

41429

44828

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427

107642

9.4

金融业

109757

116574

6.2

房地产业

69166

74039

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848

61426

-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1712

103976

1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9204

60379

2.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646

59381

19.6

教育

84471

94333

11.7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333

110082

1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3532

82559

12.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9047

100608

13.0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2017

2018

名义    增长率

合 计

69029

76266

10.5

农、林、牧、渔业

58068

60510

4.2

采矿业

49690

57485

15.7

制造业

59015

64732

9.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4194

118006

25.3

建筑业

55685

61339

10.2

批发和零售业

62996

71327

1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143

87852

11.0

住宿和餐饮业

41577

45543

9.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9928

109062

9.1

金融业

144584

158282

9.5

房地产业

70538

74812

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361

63460

0.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4477

106558

1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3164

63448

0.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9694

60174

21.1

教育

88435

98650

1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99249

113156

14.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7528

86957

12.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3216

105052

12.7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98321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单位57063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8%。

从增长速度来看,其他内资单位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16.4%;股份有限公司增幅最低,增长3.5%。国有、集体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以及其他内资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7

2018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67420

74316 

10.2

国 有

86616

98321

13.5

集 体

62947

71238

13.2

股份合作

71819

76583

6.6

联 营

52749

57063

8.2

有限责任公司

58454

64738

10.8

股份有限公司

81629

84467

3.5

其他内资

62932

73252

16.4

港澳台商投资

56876

63297

11.3

外商投资

65032

71470

9.9

    

分设区市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厦门市8383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莆田市6471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7.1%。

从增长速度来看,漳州市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12.6%;宁德市增幅最低,增长6.4%。厦门市、漳州市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设区市的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设区市

2017年

2018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67420

74316

10.2

福州市

73380

80567

9.8

厦门市

74650

83839

12.3

莆田市

58822

64719

10.0

三明市

68123

74967

10.0

泉州市

60392

65077

7.8

漳州市

62196

70015

12.6

南平市

61297

67197

9.6

龙岩市

61462

66501

8.2

宁德市

66174

70410

6.4

 

 

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设区市

2017年

2018年

名义增长率

合  计

69029

76266

10.5

福州市

75133

83175

10.7

厦门市

75452

85166

12.9

莆田市

59358

65050

9.6

三明市

71555

79202

10.7

泉州市

61253

65915

7.6

漳州市

66483

74577

12.2

南平市

64347

69984

8.8

龙岩市

64211

70094

9.2

宁德市

68669

72971

6.3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全共调查约5.72万家,就业人员705.36万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福建统计年鉴-2018》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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