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7-26 11:07

闽统办〔201336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省局各单位:

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县(区)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及省统计局各单位于201271日至2013630日期间在各级统计局刊发的统计分析报告。已获得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以及省局领导署名的统计分析报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选题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的实施,反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研究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经济管理、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二)简洁明了,直奔主题,言之有物;观点鲜明,数据可靠,论据充足,反映情况及时准确;分析问题深刻,具有创造性、前瞻性。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恰当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说明问题或阐明论点。

三、参评文章格式

(一)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文章及推荐表字体统一采用四号仿宋体,用A4纸打印,靠左边装订。

(二)参评文章需同时提交内容提要(包括文章主要内容、分析或论证方法、分析结论或论点、建议对策及文章的创新点),独立成页附于正文前面,文章末尾必须注明主要参考文献。

(三)每篇参评文章需填写《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格式见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参评文章及内容提要全部一式10份一并于2013720日前报送省统计局综合处,同时将参评分析报告文章目录(含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信息)的电子文档通过FTP传到省统计局“综合处/公共目录/2013年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文件夹。

(四)文章正文和内容提要均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分省统计局和市、县(区)统计局两个组,分别设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篇。

(二)参评文章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为申报单位。省统计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申报数量为本单位在评比年度内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篇数的50%(综合处13篇、工交处4篇、核算处3篇、贸外处3篇、能源处3篇、投资处3篇、社科处2篇、农村处1篇、服务业处1篇、科研所1篇),各设区市统计局推荐参加评比的统计分析报告限5篇(含所辖县级统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推荐2篇。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三)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结果,按照省统计局发文办文程序,以“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表彰,并在适当的会议上颁发获奖证书,以资鼓励。

联系人:尤昌霖,联系电话: 0591-88019329

 

附件:2013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7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3年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推荐表

 

题目

 

作者单位

 

编发期刊

及日期

 

编写背景

 

社会评价

 

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章)      2013   

备注

 

 

注:本分析报告已参加             评比,获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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