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7-30 16:17

闽统办〔201238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务公开〔20121号)精神,现将2012年福建省统计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2730

(此件主动公开)

2012年福建省统计局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务公开〔20121号)精神,制定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职责

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各责任单位和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统计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闽统〔201248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各责任单位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2012年福建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闽统〔201265号)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抓好办事公开标准化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公众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的统计信息,主动扩大公开信息量。凡属《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同时,要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完善机制,抓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做好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及时解答“局长信箱”栏目的提问以及在线访谈等各项工作。加大信息发布的硬件配套,充实优化统计信息网络,确保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公开各类涉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事项,包括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涉外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等。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审批工作全部在福建省统计门户网站和省级网上审批平台上运作,及时公开审批过程及结果,实现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批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门户网站其他栏目等载体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深化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答复申请人申请的,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27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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