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09-04-24 09:14

 

各设区市统计局,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

现将福建省统计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福建省统计系统2008-2012

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统计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实施意见》(闽委组通[2008]84号)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为宗旨,以提升统计干部能力为目标,健全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习型机关和统计文化建设,为推动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5年内全面落实统计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任务,全面完成全员培训目标。各级统计部门每年培训干部人数不少于干部总数的20%,确保5年内将所有统计干部轮训一遍。5年内参加培训的累计时间,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少于55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不少于500学时。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统计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推动统计科学发展和海西先行的本领明显增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得到进一步弘扬,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

三、主要任务

省统计局负责制定培训规划,组织全局干部及统计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各设区市统计部门干部培训工作。各设区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对进一步做好本设区市的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本着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着眼于统计干部综合素质的提升,整体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岗位培训

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统计干部工作中要继续灵活运用各种培训方式,特别是组织选派干部到省委党校、省直学校、行政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脱产培训,扎实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岗位培训,推动岗位培训向更高水平发展。

1.处级干部岗位培训。培训突出处级领导干部角色特点,重点提高政治鉴别能力、科学判断形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管理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注重全局性、前瞻性、综合性知识的培训。

2.科级干部岗位培训。培训突出“业务骨干”的角色特点,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执行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和学习能力,注重业务性、操作性知识的培训。

3.县(区)级统计局长岗位培训。重点抓好县区级统计局长的培训,特别要把新任县区级局长的培训放在优先的位置,着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养和开拓创新、决策把关、危机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业务培训

各级统计部门要围绕统计改革发展和统计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开展相关的统计业务培训。要重点围绕经济形势分析、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等内容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培训形式采取“以会代训”为主,同时辅以专项业务工作培训。

()网络培训

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局域网、统计系统外网,丰富“网上课堂”内容,强化网上培训和信息发布与交流功能;充分运用“网上课堂”、全省统计视频会议系统等现代化培训手段,最大程度上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扩大培训覆盖面,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大规模培训统计干部,大幅度提高统计干部素质。

()综合能力培训

1.新录用人员培训。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内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统计专业知识、统计部门工作职责和公务员行为规范等。

2.任职培训。干部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应不少于7天的相应职级的任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统计专业知识、公共管理知识、岗位职责、领导艺术和方法等。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抓好任职培训,使各级统计干部达到岗位能力标准。

3.知识更新培训。随着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化,统计干部必须不断更新知识。不定期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教授举办不同专题的知识讲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使统计干部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提升统计系统干部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综合素养。

()基层干部培训

各级统计部门要着眼于把推动统计科学发展、促进学习型、文化型、廉政型统计机关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基层统计部门,紧贴实际、注重实效,鼓励干部采取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网络培训,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等措施,加大基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的力度。

四、基本措施

()加强领导,扎实推进

为了保证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的完成,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把干部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健全制度,提升质量

要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培训绩效评价,建立培训工作考核机制,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统计干部教育培训新制度体系。要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数量和质量兼顾,在保证培训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要始终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着力推进培训的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教育培训的效果。

()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有条件的可单列培训经费。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认真做好经费的管理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挥投入的最大效用,确保各项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完善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规模培训统计干部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和推广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宣传,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形成层层重视、多方支持、人人参与的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良好氛围,推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统计干部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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