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时间:2026-01-21 11:20

  2025年,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计划和各项专题培训班的必学内容。修订《福建调查总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2025版)》。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列入了2025年福建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9月18日,福建省政府邀请国家统计局毛盛勇副局长来闽作专题讲座,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并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县(市、区)级。

  (二)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总队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职责,总队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法治重点任务及重大工作事项,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审议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召开系统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精神等重点任务和全年工作作出部署。及时召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审议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方案报告。将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并结合基层调研、系统巡察和执法检查,督导检查辖区内各市县调查队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调查工作各个方面

  (一)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通过提高认识、细化举措、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的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并将相关落实情况纳入总队党组督查督办事项,构建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体系。持续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做法或文件排查,将有关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和系统巡察内容

  (二)严格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印发国家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各专业严格按照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开展重点数据质量核查,深入现场核查源头数据质量达132县次,924个调查样本,其中,未设国家调查队县(市、区)核查474个调查样本,占51.3%。

  (三)强化协作配合和贯通协同。执行《福建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试行)》,强化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执行执法监督检查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做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会商工作,共享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规范涉企检查。聚焦重点专业和关键指标,集中对6个县(市、区)(含2个非国家调查队)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记账户130户,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对象163户。按季度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调查联网直报。建立统计严重失信信息公示专栏,按规定报送《失信企业公示工作月度反馈表》。印发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通报督导被检查单位集中整改,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

  (二)积极推动防治统计造假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联合省统计局修订《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通过“福建调查”微信公众号公开并解读印发《规范<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开展统计执法文书自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文书规范性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落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做好“八五”普法总结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会议传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主题征文等形式,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且不断创新宣传场景和方式。利用“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件”“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总队主要负责人在《中国统计》发表统计法治工作相关署名文章。

  (二)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印发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工作措施,并按工作时限稳步实施。联合福建省统计局积极推进,统计法已纳入福建省委党校的培训课程。

  (三)组织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向全系统干部先后举办1期专题讲座和2期线上专题学习班,有序推进13项重点任务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将统计调查干部统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嵌入各级调查队的业务培训班和专业会议等,推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总队在福建省政务诚信征文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9篇文章分获一二三等奖。

  (四)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现场宣传活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12月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四类主体,集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增强全社会依法真实统计意识”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年底业务培训、年报会议、走访慰问、基层调研等工作契机,在统计调查工作和日常部门管理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

  五、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保障

  (一)持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采取严格选拔、精准培训、实战模拟等有力举措,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统计法治队伍逐步壮大。加强统计执法证管理,及时调整和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通过选派参加国家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强化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抽调参加现场执法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培养力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进行现场指导、组织报表送审等方式,组织开展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培训聘请总队法律顾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以技术创新提升监督效能。配合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法治信息化水平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专业统计云上线,推进畜牧业、农产品等调查手持智能终端应用;加大遥感等技术在农业调查中的应用等,不断提升数据采集准确性时效性。建立IMA调查业务知识库,覆盖劳动力、住户、PPI、CPI等核心领域的专业知识,破解基层统计“查询难、培训重、差错高”的痛点。

  过去一年,福建调查总队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不足,如统计执法检查重点不够突出、执法检查文书不够规范、运用法治思维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6年,福建调查总队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防治统计造假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持之以恒提升数据质量,推动防范化解造假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为推进统计改革发展、服务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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