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叶飞文
副局长 林英厦 杨洪春 郭善耘 总统计师 黄向晖
一、项目编号: [3500]FZHTZB[GK]202103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统计局食堂食材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FZHTZB[GK]2021030-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436号二层
603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FZHTZB[GK]2021030-1 包1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230199
其他批发服务
福建省统计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一年,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投标人必须做好采购人的商品配送工作,配送方式商定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当日上午5:00-6:30前必须配送到位,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16层)、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76号(1层))等。
1
年
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服务,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及时包换、包退。 2、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3、中标人须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03000.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翁文旭 (包1)
评审专家:
陈孟嶙,丁燕菁,陈景,张允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①、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二)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 帐 号:1507 0128 3000 232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FZHTZB[GK]2021030-1 包1 :904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E-mil:fzhuateng@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统计局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
联系方式:翁文旭/0591-88019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
联系方式:柯黎、罗国林/0591-83300142-800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柯黎、罗国林
电话:柯黎、罗国林/0591-83300142-8003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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