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福建省统计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9-26 09:54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统计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483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1号),统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各设区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设区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按规定协管设区市统计局及地方调查队部门领导,指导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统计部门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单位名称        在职人数     单位名称

福建省统计局

财政拨款

96

94

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福州分中心

财政拨款

18

17

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财政拨款

22

21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统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统计改革与创新,紧紧抓住统计数据质量不放松,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树立福建统计人“使命感、价值观、愿景”的理念,以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标准,努力发挥统计的汇总集成功能和要揽点面的优势,继续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培养与塑造出新型的统计人,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可靠、可信、可用的统计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中心,进一步提高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把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推向纵深,提升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水平,工作重点从原来保证企业上报率向提高数据质量转移;

三是严守数据质量,创新服务业统计,开展城镇化进程监测统计,搭建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统计平台,尝试进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深度研究;

四是创新统计能力建设,开展领导干部素质工程、统计法制、统计信息化和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五是创建服务型统计,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进一步开展“建言献策”主题活动,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加强对经费的管理,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统计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654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62.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28.25万元。

2.其他收入234.61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680.53万元。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6543.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336.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43.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5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7.50万元,公用支出323.45万元。

2.项目支出2193.14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2206.75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109.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3159.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统计业务、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专项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504.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136.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175.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五)科学技术4.39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发展主要指标统计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29.10万元。主要用于海洋与渔业经济调查、农业产业化发展调查等支出。

(七)资源勘测电力信息等事务56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财务数据调查、工业目标运行监测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旅游情况调查支出。

六、“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6.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23万元,公务接待费27.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3年支出18.7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出国(境)开展新兴业态的统计方法制度交流、业务培训等。2013年本单位组织出国组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组团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9人次。2013年节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68.83%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支出100.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31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21.80%69.17%,主要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推进车辆节油,降低车辆运行和维护成本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年支出27.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来访宾客和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2012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43.58%,主要是完善公务接待内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附件: 1.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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