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普法】统计法,你了解多少?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10 12:59

2020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37周年纪念日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开始进入法制轨道掀开了我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篇章

制图: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

12月8日,福建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福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长乐区统计局等单位在长乐区人民会堂前广场联合开展主题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的统计法治宣传日活动。

活动上,福建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雷志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本地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统计工作和统计结果负责。要扎实做好统计法的贯彻执行和宣传。
要坚持效果导向,结合重要节点,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落实好依法治统主体责任,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活动现场的同时,福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彭应根通过大型全媒体直播系列节目《我执法我普法》栏目,以网络直播互动访谈的形式向听众朋友、网友朋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统计法》规定的不可为行为,违反规定要受到哪些惩戒等。让统计法“飞入寻常百姓家”,更好地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服务。

活动当天还带来了很多精彩的演出。

开场舞《盛世中华》

 

男女声二重唱《坚守的你》

 

三句半《新时代统计立新功》

 

精彩的文艺演出引发了现场观众阵阵掌声

 

不少市民也在现场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统计法小课堂”来了!

 

1、什么是统计法?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具体地说,统计法规定了统计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民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与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括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哪里?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


3、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体系是怎样构成的?

统计法律体系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体,以调整统计工作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体系。它由若干个具有不同等级、不同效力的统计法律规范所组成。

目前,我国的统计法律体系有以下几部分构成: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在现行的统计法律体系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也连续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4、《统计法》对市民生活有什么影响?

很多市民朋友都会有这个感觉,好像觉得这个法跟我们的日常生活离得比较遥远。普通大众跟我们统计法最亲密接触可能应该是在做人口普查的时候了,法律本身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涉及的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统计法》第二条明确,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其实这个法律给到我们市民的保障和服务是在无形之中的。所以说《统计法》也是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5、公民如何获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资料?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供社会公众查询。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接受统计调查时是否会泄露个人隐私?

《统计法》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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