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叶飞文
副局长 林英厦 杨洪春 郭善耘 总统计师 黄向晖
一、调查目的
企业薪酬调查是以劳动者工资报酬水平和企业人工成本状况为主要内容的抽样调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加强和完善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手段。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准确掌握地区薪酬水平,对于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重要意义,为我省制定收入分配政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引导人才流动提供必要的决策依据和参考。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调查,包括企业中劳动者的性别、出生年份、学历、参加工作年份、职业、技术技能等级、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类型、全年周平均工作小时数、是否工会会员、全年工资报酬合计等指标;二是企业人工成本调查,包括国民经济18个行业门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调查该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规模、登记注册类型、从业人员平均人数、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福利费用、教育经费、保险费用等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调查覆盖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行业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不含军人和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四、调查方法
采用分层、PPS系统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五、组织方式
调查数据由企业填报后通过网络直报系统逐级上报,县、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入库。省人社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数据分析。
六、数据发布
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公开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以及调查范围、调查方法、指标解释等相关技术说明,调查信息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等公开渠道公布,同时形成全省总报告提供有关单位及被调查企业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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