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情况,为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高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培育中心、众创空间、企业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城市商业综合体等11个方面,22张综合表和8张基层表,基层表中有4张表为抽样调查(问卷)表。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为鼓楼居民户以及辖区范围内从事“三新”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四、调查方法
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对于可利用区直部门相关调查资料或其他行政记录的,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鼓楼区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通过统计系统现行常规制度、基层调查表和部门统计调查及行政记录,搜集、整理、报送综合统计报表数据;综合统计科负责核算“三新”经济增加值,汇集和整理“三新”统计监测数据资料。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暂不对外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