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统计报表制度(试行)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04 14:06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方面的进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自贸试验区政策、复制和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及创新成果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自贸试验区新增企业情况、贸易便利化情况、投资便利化情况、金融业务情况、税收收入情况和重点试验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福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法人单位,在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注册的法人单位,自贸试验区所在海关关区的进出口货物,自贸试验区所属行政辖区金融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全数调查。由各报送单位按照统计制度进行数据调查、统计。

五、组织方式

各报送单位按照统计制度及时通过统计数据管理系统报送数据,由省商务厅(自贸办)统一梳理汇总。

六、数据发布

福建自贸试验区统计数据供各报送单位查询,并形成简要报告提供有关单位参考暂不向社会公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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