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5-30 11:03

  一、调查目的

  适应粮食流通形势发展变化需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统计工作,促进粮食统计工作的规划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粮食流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调查内容

  建立粮食流通统计指标,及时反映粮食的地区流向、库存品种布局、消费去向和粮食价格变动情况;建立粮油仓储设施和投资情况等指标,反映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规模和布局;建立粮食产业经济指标,反映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模、速度、效益和变化趋势;建立粮食行业结构和从业人员构成等指标,了解和掌握全行业组织机构和人员结构变化;建立粮食科技统计,调查了解粮食行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科研投入、产出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调查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的部门,经营活动为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业务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养殖、饲料及食品酿造、酒精、淀粉等加工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粮油科研单位。

  调查范围:全省

  四、调查方法

  对辖区内各类粮油企业和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完成相关统计调查项目。

  五、组织方式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调查、汇总上报和企业网络直报等。

  六、数据发布

  主要粮食品种的季节性收购进度、月(年)度收购量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向社会公布。其他统计信息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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